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2人(含2人)以上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合伙人之一。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
(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及出资权属证明。这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出资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