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服务项目须向社会购买

来源: 日期:2014-04-22 11:51:29

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背景下,我国将分类推进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今后政府部门自身需要的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发展规划、法律咨询以及向公共提供的教育、医疗等服务,均需向社会购买。

  财政部国库司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政府向社会采购服务项目的具体分类。

  根据现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按照服务受益对象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财政部表示,要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针对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采购方式、评审制度与合同类型,建立健全适应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特点的新机制。

  同时,加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管理,积极培育政府购买服务供给市常严格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对金额较大、履约周期长、社会影响面广或者对供应商有较高信誉要求的服务项目,可探索运用市朝手段,引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通过履约担保促进供应商保证服务效果,提高服务水平。并建立绩效评价与后续采购相衔接的管理制度。


up close

扫一扫 免费咨询

本站关键词: 北京变更注销 北京企业年检 北京财务咨询 北京税务服务 北京代理记账 北京工商代理